德龙汇能(0005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8月14日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担任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如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1 -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