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细则与股本 - 公司经第三次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1][5] - 公司股本在细则生效日拆分,每股面值0.01港元[33]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变更组织章程大纲条件,包括增加股本等[34] 股东相关 - 主要股东指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28] - 股东查阅股东名册,在办事处免费查至少2小时,缴交不超2.50港元可查;在过户登记处缴交不超1.00港元可查[44] - 公司须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股份相关 - 公司有权购买自身股份,可从股本或其他账户支付款项,股份可注销或作库存股份持有[33] - 公司可发行按有关条款规定须被赎回的股份[37] - 公司对未缴足股款的股份拥有首要留置权,留置权延展至有关股份的全部股息或其他应付款项[41]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不少于2名,除非公司在股东大会另行决定,且无最高限额[86] - 每届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席退任,每位董事至少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89] - 董事一般酬金由公司在股东大会决定,按协议比例分配或平分[96] 董事会权力 - 董事会可解决合并或分拆产生的疑难,可就零碎股份发行股票或安排出售[34] - 董事会可按其决定的条款发行及注销认股权证或可换股证券等[38] - 董事会有权给予人士股份配股权、给予公司人员利润权益、决定公司注册地变更[103] 股息相关 - 公司股东大会可宣布派股息,但不可超董事会建议数额[126] - 股息按有关股份实缴股款比例宣派及派付[126] - 董事会可派中期股息及定期股息[126] 财务与审计 - 董事会须保存公司收支款项等真实账目[139] - 公司账目须每年至少审计一次[141] - 核数师酬金由股东大会或股东决定方式批准[141] 其他 - 公司财政年度结束日期为每年3月31日,除非董事另有决定[151] - 细则条文的撤销、更改、修订及新增须经股东特别决议批准[153] - 公司清盘决议(法庭颁令或自动清盘)须以特别决议通过[148]
东方支付集团控股(08613) - 经第三次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