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支取与协议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资金使用决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笔或年度涉及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5%以下,由总经理决定[14] - 超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4]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6][33]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6]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8] - 以自筹资金支付人员薪酬等,可在6个月内置换[18] 闲置资金补充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19]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流动好且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达计划募集金额,安排使用计划并披露[20]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21]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五千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23] - 拟投项目与计划变化或单个项目投入差异超50%,履行程序并披露[23] 债券与资金用途变更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改变用途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不得用于弥补亏损[28]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投资主营业务,董事会做可行性分析[28] - 拟变更用途在董事会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公告[29] - 用于收购控股股东等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并披露[2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30] - 达到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0]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3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34] 其他事项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4]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江苏博云(3010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