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证券部由其负责管理[2]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3]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1]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受聘前需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5] 任职限制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6] - 最近3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履职要求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14] - 重大会议及时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6] - 履职受不当妨碍或严重阻挠可向深交所报告[17] - 与公司签保密协议,任期及离任后持续保密[17] 培训与协助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7]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获证明[20] - 应按时参加后续培训并报送证明材料[20] 其他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资料[10]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22] - 违法违规依法承担责任[22] - 细则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