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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博云江苏博云(SZ:301003)2025-08-18 16:00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3] -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时可随时电话或口头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7] 薪酬方案 - 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委员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要求,公司应自成员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工作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0]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 文档信息 - 文档发布主体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2] - 文档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