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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博云江苏博云(SZ:301003)2025-08-18 16:0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超6年[4] 机构设置与报告机制 - 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6]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11]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审计监督与检查 - 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5]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7]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7]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22] -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议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2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31]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30] 落款 -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