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3002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富瑞特装富瑞特装(SZ:300228)2025-08-18 17:0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特定情况可全部转让,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等违法有权请求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直接诉讼[7][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同主体提议召开有不同流程和时间要求[14][15][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担保事项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有不同表决要求[19][20][21] - 公司对外担保须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董事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21] 董事相关规定 - 单一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以上或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董事候选人可由现任董事会或特定股东提名,部分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2][23]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原董事仍履职,董事忠实义务有时间限制[25]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7][28]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有任职条件限制,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30][31][32][3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会议有出席和决议通过要求[3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并提建议,未采纳需记录理由并披露[35][36] 公积金与分红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注册资本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要求,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有利润分配限制[38][39]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特定情况除外[40]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或完善多项制度,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