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300228) -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交易、或者非场内交易的,实质为远期、 互换、期权、期货、掉期和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 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当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不得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 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 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四条 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中,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 收支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