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瑞特装(3002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富瑞特装富瑞特装(SZ:300228)2025-08-18 17: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决定[3] - 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5]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出选聘议案[6] - 审计委员会应调查其执业质量等并形成书面意见[7][8]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9] 评价要素与费用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报价不高于15%[10] - 以满足要求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选聘程序与聘期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13] - 股东会通过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3]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发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7] - 改聘公告需披露多项内容[19] - 原则上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9] 文件保存与监督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在年度评价意见中[21] - 发现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3] - 事务所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