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3002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任命[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半数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8]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内审部门每季度报告,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25]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