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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济高发展济高发展(SH:600807)2025-08-18 1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等可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十日内反馈[6][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相关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将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2] 通知与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二十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3]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召开五日前披露决策所需资料[1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19] 投票与计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部分股东表决应单独计票[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就关联事项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做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股东会信息披露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3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特定事项[39] - 公司信息披露主要由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秘书为新闻发言人[3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由股东会决定[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