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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8319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创远信科创远信科(BJ:831961)2025-08-18 20:03

议案审议 - 2025年8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12个月累计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依章程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2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2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10%[2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一经确认不得变更[3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5]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4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9]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8]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选票数=持股数×拟选独立董事人数,非独立董事同理[49]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9]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55] - 纸质邮件通知自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59] - 电子邮件通知以进入指定邮箱时间视为送达[5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