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济高发展济高发展(SH:600807)2025-08-18 22:47

公司基本信息 - 1992年7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463.4731万元[5] - 发起人为原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年7月以实物资产评估出资认购3075万股[12]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8,463.4731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27]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股东会审议,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为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100]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