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环保集团(00923)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鄭志明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 1 – Integrated Waste Solution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綜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23) 茲通告綜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上午 十一時正或緊隨本公司將於同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或其續會後(以較遲者為準)以電 子會議形式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藉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為本公司 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動議: 承董事會命 綜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a) 批准香港科技園公司(「香港科技園」)與綜合環保策劃有限公司(「綜合環保策劃」, 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訂立的函件協議(「協議」) (其註有「A」字樣之副本已提呈本大會並由本大會主席簡簽以資識),內容有關(其 中包括)綜合環保策劃向香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