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环保集团(00923) - 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
為上述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股份共 股 Integrated Waste Solution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綜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23)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九 月 五 日( 星 期 五 )舉 行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或 其 任 何 續 會 )適 用 之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本人╱吾等 (1) 地址為 日期:二零二五年 月 日 簽署 (附註8) : 附註: (2) 之登記持有人, 茲委任大會主席( 4 )或 地址為 電郵地址為 (5) 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時正或緊隨本公司將於同 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或其續會後(以較遲者為準)以電子會議模式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及其任何續會), 以考慮並酌情通過上述大會通告所載之決議案,並於該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上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欄內所 示以本人╱吾等之名義投票表決有關決議案。 | | 普通決議案 | 贊成 | 反對 | | --- | --- | --- | --- | | | | (附註6及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