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海石油化学(03983)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9:04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2. 薪酬委员会成员和组织架构 薪酬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 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但如因辞任导致薪酬委员会成员低于本议事规则规 定的最低人数或《上市规则》规定的人员构成,在改选出的薪酬委员会成员就任前, 原成员仍应当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履行职责。 2.3 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亦称主席,以下简称"主席")一名,由薪酬委员会成员中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席(或在其缺席的情况下,其正式委任的代表)应出席公司的年度股 东大会,并准备在会上回答股东关于薪酬委员会活动的任何问题。 3. 薪酬委员会运作程序 1 薪酬委员会应依法行使和履行《公司法》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予的有关职权和职责。 董事会授权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 管治守则》(简称《企业管治守则》)的 E.1 段的 E.1.2 分段的要求(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