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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化学(03983)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9:07

审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三名以上,超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需具备相关专业资格或经验[5]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董事)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6] 会议制度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7] - 三分之二或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7] - 每年至少一次与外聘审计师在执行董事避席时开会[7] - 每年至少与外聘审计师开会两次[11]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10]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职权范围包括《企业管治守则》相关要求[10] 主席职责 - 召集、主持会议[14] - 督促、检查决议执行[18] - 签署重要文件[18] - 定期或按安排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8] 规则情况 - 2006年4月25日制定,历经5次修改,最近在2025年8月18日[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时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