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8712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莱赛激光莱赛激光(BJ:871263)2025-08-19 19:31

制度通过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生效与履职规定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10] - 特定情形下原董高需继续履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离职交接要求 - 董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未履约,董事会应审议追责方案[17]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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