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维护主体、注册登记地、法定代表人等多项内容变更[3][4]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90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向法院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交易决策 - 公司股东会有权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3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2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0] 制度修订 - 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含18项修订制度和6项制定制度[49][50] -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表决,董事会提请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