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3000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管理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4][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登记备案要求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相关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在相关人员知悉时登记备案,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5] - 相关人员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备案[15][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分阶段送达登记表,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7]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流转需原持有方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9] - 对外提供需分管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9] - 重大事项披露等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备或补充报送档案[21]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信息交易[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5] - 知情人违反制度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或相悖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一事一记[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