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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通用电梯通用电梯(SZ:300931)2025-08-19 19:5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1/2[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等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 交易审议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超50%等多项标准[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或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5%(或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2] -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1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时间等事项,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4]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时间等事项,应在会议召开前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委托书需载明相关信息[16] -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17]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次审议相同提案[1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19] 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