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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健华(688428) - InnoCare Pharma Limited(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20:03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发生《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交易应提交审议[10] -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关连交易比率测试结果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连交易应提交审议[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董事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问题以出席全体董事(含候补董事)大多数票数通过,票数相同时会议主席有权投第二票或决定票[13]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全体非关联董事中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中过半数非关联董事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股份回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3] 决议效力规则 - 所有董事(或其各自候补董事)签署的书面决议案与董事会会议决议案具有同等效力[13] - 书面决议案至少由有权表决的两名董事或其各自候补人签署,或董事人数构成法定人数,且无董事异议时视为有效[13] - 董事或秘书签署的证书对依赖该证书的人士而言,在无明确相反通知时对列明事项不可推翻[13] 会议记录规则 - 董事会需将高级人员委任、出席会议董事名称、会议决议案及议事程序记入会议纪录[17] - 据称由已完成议事程序会议主席或下一次会议主席签署的会议纪录为议事程序不可推翻的证据[17] 规则生效规则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制订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