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066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委员会职责 -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提建议[8] - 建议个别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10] - 审查及批准赔偿相关安排[10]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其他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 会议相关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多样,讨论委员相关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7][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21]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