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医疗(01612)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委员会基本信息 - 薪酬委员会于2016年6月24日成立,最新修订生效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1] - 成员最低三人,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不应担任[5] 会议相关 - 每年定期至少开一次会,常规会议提前七天通知,其他提前合理时间,议程提前三天[7][8]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票数均等主席有决定性一票[9] 职责与权力 - 向董事会建议薪酬政策及架构、审查批准管理薪酬建议等[27] - 审查批准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丧失或终止职务赔偿[14] - 可向管理层索取资料,必要时获取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23][24] 其他 - 财政年度工作总结在公司年度报告企业管治报告中[15] - 主席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不能出席由其他成员或代表出席[16] - 成员在股东周年大会回答提问[16] - 职权范围修订经董事会批准[17] - 职权范围发布到港交所及公司网站[18] - 文件中英版本差异以英文为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