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协议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投资与项目审批 - 超授权范围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9]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顾问发表意见[10] 资金投向与置换 - 发行股份募资应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1] 资金管理与使用 - 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14] - 现金管理产品应为安全性高产品,不得非保本或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17] 决策程序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顾问意见[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额度等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顾问意见[16]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顾问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顾问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9]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19] 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 专项报告应披露保荐或顾问核查报告和会计师鉴证报告意见[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