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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诺泰生物诺泰生物(SH:688076)2025-08-20 18:17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2] - 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规定,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5][7] - 被提名人需向董事会提交详细资料,候选人要作书面承诺[7][8] 投票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逐个投票,独立董事与其他成员分别选举[8] - 投票时选票需注明股份数和累积投票最高限额,超限额选票无效[9] - 选票投票总数小于等于限额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半数[12] 其他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3]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