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7]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0][1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 - 与关联法人特定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4]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需更多同意[19][20]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等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22] - 董事可提暂缓表决等,公司应披露情况[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董事需签字确认[25][2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问题报告[2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