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召集人5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2][1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4]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