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3002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流程 - 研究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董事及高管等[7] - 董事薪酬报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8] - 考评需述职自评,结果报董事会审查[12] 会议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多种表决方式[15] 其他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