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300200)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13] 报告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1]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9] - 会议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0]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