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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高盟新材高盟新材(SZ:300200)2025-08-20 18:47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