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获批发行2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097.3206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3097.3206万股,均为普通股[7][13]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若拒绝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管赔偿[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融资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五类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2][3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100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75]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8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7][8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0][90]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1][9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3][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2]
高盟新材(300200)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