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其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 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 工程师: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 缓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