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完成[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 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3][14] - 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4] 信息披露触发情形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10]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告知董事会[10] - 预计业绩与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净利润方向变化披露更正公告[15]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9] - 发行人放弃债权等致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26] - 发行人当年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6]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报送注册地证监局[33]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4]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等活动并汇报[35]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包含参与人员等信息[36]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42] - 因人员失职致违规,公司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5] - 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签保密协议,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责[4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