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 - 《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环境信息的披露工作,提高公司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 置管理制度》《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披露原则 第二条 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 司环境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具体开展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事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环 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