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 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由公司指定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