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83280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董事会表决《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公积金转增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 现金分红条件 - 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多项条件,重大投资支出有明确界定[12][13][14]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有重大支出,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分红比例不同[14]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政策需论证说明,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执行受监督[18][20] 决策与实施 - 董事会决策记录存档,股东会决议后二月内完成派发,报告需披露执行情况[20][21][23] 其他规定 - 违规占资可扣红利,制度按新规定修订,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3][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