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总部应依照本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对子公司实行专业管理。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特别授权,不得越权干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设立的公司所属的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在与参 股公司开展商务活动或共享资源时,应当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有损于公司的 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总部专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所称派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称派出 人员指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派出人员管理办法派往参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前述 两者合称"外派人员"。 第五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为: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产权 明晰,责任有限,科学管理,资源共享,在严谨的宏观调控与高效的经营运作基 础上,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