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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汇成真空汇成真空(SZ:301392)2025-08-20 20:0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董事会与股东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7] - 公司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7] 审议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7] - 未达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批准,但董事长本人或其关联方为交易对方时,由董事会批准[19]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时,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1]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重大关联交易如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6个月;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23] 特殊情况 - 与日常经营有关的购销或服务类关联交易可不审计或评估,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7种关联交易可免按本制度履行相关义务[2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关联交易事项[25]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披露时需向深交所提交7类文件[25][2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等13项内容[26][27][28]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3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批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