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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8342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诺威一诺威(BJ:834261)2025-08-20 20: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于关联人[9][10] 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并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9]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披露审议流程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交易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一年[20] 交易计算方式 -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1] 担保相关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21]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22] 日常关联交易规则 -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预计年度金额并按规定提交审议,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23]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提交审议前,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审议[33] - 若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公司应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3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包含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3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33] 责任追究 - 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34]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释义相同[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6]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等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8] 特定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