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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834261) - 内部审计制度
一诺威一诺威(BJ:834261)2025-08-20 20:03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1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35] 审计部门 -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7] -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9] - 公司建立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监督考核[30] 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年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2]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总结和次年计划[15] - 审计部按规定实施审查程序,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4] 审计范围与权限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专项审计[15] - 审计部权限包括召开审计会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内容[17] 审计频率与事项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2]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21][22]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2]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3]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5] -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7] - 对违反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30] - 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