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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千方科技千方科技(SZ:002373)2025-08-21 16: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