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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千方科技千方科技(SZ:002373)2025-08-21 16: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非主任委员或非委员董事提议后,主任委员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7] - 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0] 重大投资决策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战略委员会研究[14] - 投资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一定比例需提交战略委员会研究(未明确比例)[14] 投资指标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为准,需满足占公司相关指标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5]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5]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5] - 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5] - 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5]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项目时间紧急可向董事会说明并提交审议[15] - 审议事项与委员有关联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15]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会议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17] - 战略委员会成员辞任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6] -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