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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科技(3003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富邦科技富邦科技(SZ:300387)2025-08-21 16:3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 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