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30038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 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九条 公司在发出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