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6030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委员任职期限 - 与董事任职期限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不超六年[6] 财务披露与报告 - 财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2]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并提交报告[12] - 监督指导内控检查评价,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5][26]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5]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26]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26][28] - 审计部保存会议资料10年[27] 董事会反馈 - 收到提议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载明表决方式结果[29] - 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9] - 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执行[31] - 抵触新规定修订报董事会[31] - 由董事会解释,批准后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