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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0000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南电深南电(SZ:000037)2025-08-21 16:4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相关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责任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或者 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 各所属企业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负有向 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重大信息的义务,并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及时、持续地报告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同时对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