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任期与会议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资料与记录 - 公司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1]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2] 财务披露与评估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7] 内部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接受监督指导[18] - 审计报告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18] 问题处理 -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19]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20] 股东会与诉讼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22] - 同意召开应5日内发出通知[22]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23] 年报审计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25] - 收到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财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