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605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7]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职务解除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董事会审议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提案,需出席董事会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离职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且不受25%转让比例限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