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60525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3] - 绝对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超50%但低于100%的公司[3] - 相对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30%(含)但低于50%(含)且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3] 述职与报告 - 子公司董监高每季度、半年度结束后10日内进行季度、半年度述职[17] - 子公司董监高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年度述职[17] - 子公司每月向母公司递交月度财报,每季度递交季度财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递交年报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20] - 子公司在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及记录[25] - 子公司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报及经营总结[25] - 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项目投运后,会计期间结束后十天内书面提交达产达效报告[25] 其他规定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3]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母公司董事会秘书[26] - 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6] - 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及各子公司[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