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6052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协和电子协和电子(SH:605258)2025-08-21 17: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2]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1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单一股东权益超30%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专门会议 - 召开提前5日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9] - 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0] - 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可行使部分特别职权[41] - 通知含会议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35]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37] 资料保存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和独立董事保存至少五年[40]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38][40][49] - 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39]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39] - 有关人员积极配合[40]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48] - 参加会议费用公司承担[50] 津贴与制度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51] - 制度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及修改[42]